國家工商總局去年初發文,要求食品經營者對所售臨近保質期食品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蘇州市食品流通行業協會在工商部門的指導下,也于今年5月底開始推行《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管理公約》,公約指出:商場超市臨近保質期食品要統一加貼綠色標簽,且須設專柜進行銷售并統一標示。但是,記者昨走訪虞城多家超市發現,大部分超市仍在靜待觀望,暫未實施。
探訪:專區有限,捆綁銷售臨界食品普遍
昨天上午,在珠江路附近某超市的奶制品銷售區,記者隨手拿起一瓶利樂裝鮮牛奶,細看包裝發現其保質期已僅剩兩天;而經常逛超市的市民也會發現,商家一般會將接近保質期限的食品擺放在消費者較易拿到的位置。
比如說奶制品,擺在前排的總是出廠日期較早的,越往后則出廠日期越晚。
此外,在其他超市、便利店,“消化”此類臨界食品,商家大都采用了類似“以新蓋舊”的捆綁式促銷模式。即把臨期食品夾在新鮮的食品里面一起包裝,或用促銷標簽把臨期食品的生產日期擋住,消費者一般并不容易發現。記者走訪發現,虞城目前除沃爾瑪超市等個別銷售商在店內已專門辟出“臨近過期食品銷售專區”外,其他多數超市仍在以“特價銷售”、“買贈”等市民常見的捆綁手法,處理銷售即將過期的臨界食品。
聲音:百姓渴望明白消費,商家等待細則出臺
對于臨近過期食品明示,虞城大多數消費者都表示贊成。正在選購餅干的孫阿姨告訴記者,年紀大了,有時商品包裝上的保質期看不清,好幾次都買到了即將過期的食品,“假如超市能統一把臨近過期食品放入‘專區’集中銷售,那一定會受到大家歡迎的。要不買回家的東西來不及吃掉就過期了,真是浪費。”市民劉先生也表示,消費者希望能明明白白消費,如果商家對臨近過期食品還能集中打折的話,相信對于超市消化存量商品也是有益的。
記者注意到,蘇州市食品流通行業協會推行《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管理公約》中規定,大中型商場超市和有條件的食品經營戶應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醒目標識“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柜)”字樣,并以加貼標識等形式進行消費提示。這一公約在蘇州市區20家超市現行試點的基礎上,原計劃于今年下半年推廣至各縣市。但是,虞城有超市就表示并未加入蘇州市食品流通行業協會,或未接到相關部門的通知,因此對這一公約也并不了解。而對于記者的疑問,不少商家坦言目前相關主管部門對“即將過期食品”的標準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沃爾瑪常熟店譚潤告訴記者,盡管國家工商總局出臺了指導性意見,但商家在具體操作中依然碰到了不同“臨界食品”標識怎么擺、冷藏與非冷藏食品如何區分、怎樣的提示才算醒目等具體問題,希望有關部門能出臺具體細則加以規范。
采訪手記:“病從口入,禍從口出”,食品安全對人身體健康尤為重要。但是目前許多商家對于即將過期的食品不僅不作醒目明示,反而還變相搞促銷,消費者的權益也因此一定程度上受到損害。為此,建議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一定要注意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讓商家有機可乘。此外,市民如買到過期食品可到超市要求退換,或撥維權電話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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